Committee Introduction

审计暨公司治理委员会

本公司自民国97年起设立审计委员会,已于112年度由新任之五名独立董事组成新一届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负责执行公司财务报表之允当表达、签证会计师之选(解)任及独立性与绩效、公司内部控制之有效实施、公司遵循相关法令及规则以及公司存在或潜在风险之管控等。本公司于113年度将第十一届公司治理评鉴指标2.14之「公司治理或永续发展」等议题,纳入审计委员会之职权并修改其组织规程,于监督事项增列公司治理相关事宜,自此审计委员会更名为「审计暨公司治理委员会」。
审计暨公司治理委员会每季定期召开会议,于其职权范围内,得邀请管理阶层、内部稽核人员、公司聘任之会计师或其他人列席会议并提供相关信息。113年度审计暨公司治理委员会共召开六次会议,全体委员亲自出席率为92.3%。
为提升审计暨公司治理委员会效能,落实公司治理,113年审计暨公司治理委员会评估自评问卷检视整体审计暨公司治理委员会之效能(Effectiveness),亦即个别独立董事对整体审计暨公司治理委员会效能之独立客观评估。分为对公司营运之参与程度、委员会职责认知、决策质量、委员会组成及成员选任及内部控制等五个评估面向。113年度本公司审计暨公司治理委员会绩效内部评估结果均为「优」。与112年度相比,自评成绩在各面向均明显上升。
本公司审计暨公司治理委员会目前计有丁予康、黄翠慧、陈厚铭及金联舫等四名委员(吴诚文校长因接任国科会主委,已于113年5月15日辞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并由丁予康担任委员会召集人。为达成审计暨公司治理委员会之监督事项之目的,其主要职能划分如下:
-原审计委员会之既有职能
•    依证券交易法第十四条之一规定订定或修正内部控制制度。
•    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审计暨公司治理委员会评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包括核决权限、完整性、风险管理等(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财务、营运、研发、信息安全、法令遵循,以及所有利害关系人之作业),并审查公司内部稽核与签证会计师之工作结果。另外,除了管理阶层定期报告外,若有高风险营运事项亦请相关主管报告改善执行情形。以上均参考2013年The Committee of Sponsoring Organizations of the Treadway Commission (COSO)发布之内部控制的整合性架构(Internal Control -- Integrated Framework),审计暨公司治理委员会认为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是有效的,公司已采必要的控制机制来监督并纠正违规之行为或有改善机会之弱点。
•    依证券交易法第三十六条之一规定订定或修正取得或处分资产、从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资金贷与他人、为他人背书或提供保证之重大财务业务行为之处理程序。
•    涉及董事自身利害关系之事项。
•    重大之资产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    重大之资金贷与、背书或提供保证。
•    募集、发行或私募具有股权性质之有价证券。
•    签证会计师之委任、解任或报酬。
•    财务、会计或内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    由董事长、经理人及会计主管签名或盖章之年度财务报告及由董事长、经理人及会计主管签名或盖章及经会计师核阅之季财务报告。
•    营业报告书、盈余分派或亏损拨补之议案。
•    其他公司或主管机关规定之重大事项。 
-公司治理的相关职能:
•    定期监督公司治理运作情形并了解其与公司治理实务之差异及原因。
•    监督诚信经营作业程序暨从业道德规范之执行情形。
•    定期审核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重要规章。
•    订定并定期检讨董事进修计划。
•    其他经董事会决议指示委员会办理之事项。

 



薪酬委员会

本公司由全体独立董事目前共四名组成薪资报酬委员会,每季至少开会一次,负责订定并定期评估公司整体薪资报酬政策;订定并定期( 至少每年一次) 检讨董事及经理人绩效评估与薪资报酬之政策、制度、标准与结构;董事及经理人之绩效评估及薪资报酬,应参考同业通常水准支给情形并考量个人所投入之时间、所担负之职责、达成个人目标情形、担任其他职位表现、公司近年给予同等职位者之薪资报酬,暨由公司短期及长期业务目标之达成、公司财务状况等评估个人表现与公司经营绩效及未来风险之关连合理性。本公司薪酬委员会目前计有丁予康、黄翠慧、陈厚铭及金联舫等四名委员(吴诚文校长因接任国科会主委,已于113515日辞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并由陈厚铭担任委员会召集人。113年度薪资报酬委员会于1月31日、4月25日、7月25日、10月31日召开4次常会,全体委员均全程参与各次会议。讨论事由包括:
(1)    员工薪酬相关事项报告
(2)    年度酬劳 (分红) 总额
(3)    员工酬劳方案
(4)    经理人薪资、酬劳及长期激励方案
(5)    稽核主管薪资及酬劳
(6)    董事报酬及酬劳
(7)    检讨董事与经理人薪资报酬政策、制度、结构与标准
上述事项皆经薪酬委员会审阅或核准通过。

113年薪酬委员会评估自评问卷检视整体薪酬委员会之效能(Effectiveness),亦即个别委员对整体薪酬委员会效能之独立客观评估,分为对公司营运之参与程度、委员会职责认知、决策质量、委员会组成及成员选任、以及内部控制等五个评估面向。113年度本公司薪酬委员会绩效内部评估结果为「优」。



策略暨永续发展委员会

本公司自民国111年起设立策略委员会,由五名独立董事组成第一届策略委员会。并于民国111年12月1日召开第一次会议讨论未来的营运策略与方针,该次会议全体委员均全程参加。委员会对于公司管理阶层所呈报之营运方针给予诸多建议及指导,并要求管理层应从公司整体策略方向出发,进一步细化至商务策略及功能部门策略的执行。具体要求包括应该要做什么(不做什么),为每个功能部门制定可操作和可衡量的里程碑,以形成一个完整的功能策略循环。委员会决定一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并于其职权范围内,得邀请管理阶层、专家或其他人列席会议并提供相关信息。
本公司第二届策略委员会改由全体董事组成,任期自民国112年5月18日起至115年5月17日止,并由独立董事金联舫担任委员会召集人。金联舫先生业界资历丰富,曾分别任职于美国Convex超级计算机公司负责亚太营运及Motorola负责Computer Group, 其后又担任IBM微电子部全球业务暨服务副总裁。并于 2001 年获聘台积电全球业务暨营销资深副总经理,负责全球业务及服务。公务之余,亦曾担任美国麻萨诸塞州高科技委员会董事、国立清华大学科技管理学院副院长兼EMBA执行长,为产学经验兼备的科技业翘楚。
民国113年策略委员会增设永续发展功能,并更名为「策略暨永续发展委员会」,以强化对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等各面向风险的评估与应对措施,达成永续经营目标。在应对国际情势变迁与市场环境挑战的背景下,委员会将特别关注全球趋势下的各项风险因素,并积极与各利害关系人(包括股东/投资者、员工、供货商、客户、产官学研及社会大众)保持密切沟通与合作,确保公司策略的可行性与可持续性。
本委员会职权为策画及指导以下事项:

  • 公司之成长策略,包含短、中、长期发展目标及策略
  • 重大投资与并购计划
  • 风险管理议题
  • 制定企业永续发展方向、策略及目标,并拟定相关管理方针及具体推动计划
  • 企业永续发展执行情形与成效之追踪与检视
  • 督导永续信息揭露事项并审议永续报告书
  • 其他重要策略议题与永续发展相关事项之决定